山东省聊城临清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_税收优惠政策

总部经济园区招商 阅读:74 2024-01-11 评论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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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聊城临清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_税收优惠政策  第1张,

山东省聊城临清经济开发区前身为2002年聊城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清市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,2006年3月,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告〔2006〕23号文件被省政府批准为山东临清工业园区。2012年5月经省政府鲁政字〔2012〕87号文件批准更名为临清经济开发区。由主园区(含中色奥博特有色金属产业园)和烟店轴承产业园两部分构成,总管辖面积110.86平方公里。主园区范围:北至邢临高速,南至南环路及沿转盘向东以南500米,西至大众路延长线及沿古运河向东接永青路,东至新华办事处东界,面积85.16平方公里。烟店轴承产业园范围:北至水波村北东西线,南至张寨村东西线,西至漳卫河大堤,东至前汪堤村东垂直线,规划面积25.7平方公里。

临清经济开发区主要以有色金属、机械电子、纺织服装、高新技术、现代物流、旅游度假等产业。

开发区总体规划:

3+2+3

3个主导产业(精密铸造、能源装备、高端纺织)

2个战略产业(智能机械、新能源汽车)

3个服务产业(铁路物流、生态旅游、现代服务)

开发区发展格局:

一心、两轴、七园、三片区

“一心”是指综合管理服务中心;

“两轴”是指兴临路功能发展轴、温泉路功能发展轴;

“七园”是指铁路物流产业园、战略新兴产业园、新能源产业园、新材料科技产业园、智能装备产业园、生态旅游服务园、高端纺织服装产业园;

“三片区”是指五里庄居住片区、高铁西居住片区、高铁东居住片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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