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烟台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政策_税收优惠政策

总部经济园区招商 阅读:57 2024-01-11 评论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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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烟台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政策_税收优惠政策  第1张,

山东省烟台综合保税区于202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设立,规划控制面积6.18平方公里,分为两个区块:东区位于烟台港芝罘湾港区,面积3.92平方公里;西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,面积2.26平方公里。

历史沿革

1.保税区阶段(1991年12月─2000年4月)。烟台市政府蕞早于1991年12月向国务院呈报申请设立烟台保税区,但因种种原因未获成功。经过争取,在未获正式批复的情况下,海关将烟台芝罘湾保税区(筹)参照保税区模式监管,享受国 家级保税区有关政策,成为“准保税区”。

2.出口加工区阶段(2000年4月─2009年9月)。烟台在保税区(筹)的基础上向上申办出口加工区,于2000年4月获得国务院特批,成为全国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,也是全国唯 一不设在国 家级开发区、“区港结合”的加工区,规划面积2.96平方公里,其中一期封关0.7平方公里。2003年12月,为承接富士康项目建设需要,经国家批准,将未封关的2.26平方公里置换到位于开发区的富士康工业园,设立出口加工区B区。

3.保税港区阶段(2009年9月─2020年4月)。2009年9月,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烟台保税港区,成为全国第 13家、全省第2家保税港区,也是按照“功能整合、政策叠加”要求,全国第 一家以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。2010年7月,一期基础和监管设施通过国家11部委验收组的联合验收, 2011年1月正式开关运作。

4.综合保税区阶段(2020年4月至今)。2020年4月27日,保税港区转型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发文同意,规划面积6.18平方公里,在全国14个保税港区中率先成功转型为综合保税区。7月22日通过验收,9月4日海关总署批复验收合格。从获批到验收合格仅用了4个月时间,创造了烟台加速度。9月24日举行揭牌仪式,召开了烟台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,张术平书记、陈飞市长出席并讲话,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莅临指导工作。

产业发展

烟台综合保税区东区依托烟台港,培育形成了汽车和手机部件加工、仓储物流、跨境电商、外贸综合服务等产业西区依托富士康工业园,培育形成了电子加工产业链和保税物流业态。2020年,全区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895.4亿元,在全省13个综合保税区中排名第 一;在省商务厅组织的2020年度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绩效评价中,烟台综合保税区总成绩排名第 一,在省市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窗口作用。目前,全区产业加快从传统加工贸易向新兴服务贸易转换升级,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、国际葡萄酒产业园和全球物流分拨中心,着力打造特色鲜明、优势突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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